新年伊始,河北省玉田县质监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工作再次摆上重要的工作议程,他们在机关内部开辟了《廉政提示》专刊。针对不同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工作的特点,定期不定期将此阶段容易产生问题的环节和需要引起全体干部职工注意的事项进行告知。
在元旦和春节期间,第一期已发布并取得了较好效果。据介绍,第一期《廉政提示》特向全体干部职工重申如下纪律规定:1、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收受、索要企业、行政相对人和工作对象的现金、礼品和有价证券;2、严禁奢侈浪费,严禁局内各科室所之间相互宴请,严禁接受企业、行政相对人和工作对象的宴请;3、严禁到企业和由工作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4、严禁参加赌博,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严肃处理;5、严禁向企业和服务对象索要和低价购买物品;6、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事宜收敛钱财。职工本人及亲属婚丧事宜,不准通知管理和服务对象;7、严禁违反国家质检总局“八严禁”和县委“十条禁令”的有关规定,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规定,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落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肃处理。(玉田县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