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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重点查处28大类食品无证生产销售行为

2008-01-17 08:35: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淮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根据国质检执〔2007〕644号文和皖质办函〔2008〕5号文,自2008年1月1日起,该局组织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全部28大类食品中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生产和销售食品,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的行为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此次查处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1月1日至3月底,为整改过渡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力量对供应城镇居民的28大类食品中的糕点、豆制品等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进行执法检查,凡发现生产销售无证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已流入市场的责令撤下柜台。

   第二阶段自4月1日以后,为严格执法期、凡发现供应城镇居民的28大类食品中糕点、豆制品等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的生产加工者存在无证生产销售、制假制劣、伪造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和冒用QS标志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违法行为的,将按有关法律规定从重处罚。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食品生产加工者,属于已获证企业要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对已申请但未获证的企业,一律不予核发生产许可证,并通报工商、卫生等部门。对既无卫生许可证又无营业执照生产无证产品的,要报请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取缔。凡发现用户和经销者从无证企业进货的,要联合有关部门查处,并追查生产加工源头。

   通知要求各地质监部门既要按照分类监管、分步实施的原则,在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严格、稳妥、扎实、有效地实施,同时又要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会同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供应农村市场为主限制销售范围的食品生产加工者进行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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