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质量监督>>福建省>>

泉州质监局检查指导气瓶充装及检验工作

2008-01-12 00:0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泉州市质监局获悉,1月8日上午,泉州市质监局刘华岭局长,单新民副局长带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深入气瓶充装单位进行检查指导,要求气瓶充装单位增强责任意识,把合格的气瓶、标准的气体重量、优质的服务和安全送到千家万户。

   在听取相关单位汇报后,刘局长和单副局长一行认真检查了库区管理和气瓶充装情况,要求气瓶安全监察和检验机构在2008年度积极做好气瓶的永久性钢印工作,保证所有气瓶从充装、经销、使用及检验环节均能够做到有效监管、实时监管。检验机构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认真落实气瓶检验的每一个环节,尤其是要对水压试验、气密性试验等项目必须逐瓶检验到位,不能缺项和漏项,确保检验技术人员的在位和检验记录的真实性,保证检验的每一个气瓶能够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该报废的必须坚决报废。并对部分检验设备提出了建设性的改进意见。

   据悉,去年以来,泉州市质监局加大了安全监察力度,对泉州全市73家气瓶充装、经营及使用单位进行了查处,检验各类气瓶277659瓶,约占全省的31.7%,其中液化石油气瓶检验264837瓶,无缝气瓶检验10279瓶,乙炔气瓶检验2341瓶,焊接气瓶检验202瓶,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气瓶的安全使用。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