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3季度,安徽省质监局组织对安庆市流通领域的手机电池及手机充电器产品进行了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样品15组,其中手机电池6组,手机充电器9组。经检验,手机电池和手机充电器各有1组产品不合格,抽样合格率为87%。
根据《手机电池和手机充电器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对手机电池分别进行了外观、标志、0.2C5A放电性能、1C5A放电性能、过放电保护、短路保护检验,不合格产品项目主要是0.2C5A放电性能。手机电池“0.2C5A”放电性能不合格,将会导致用户手机待机时间相对较短,影响正常使用。
手机充电器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充电电流。该项目不合格将会导致用户手机电池充电电流过大,电池发热,不仅会缩短电池使用寿命,甚至会因为电池发热引起爆炸,伤及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