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2007年,福建检验检疫局辖区供港活猪46批、3908头,在出口地和目的地均未检出安全卫生问题。
针对大陆地区控制的药物以及港方规定的“7+37”种禁限用兽药,福建检验检疫局全年抽取辖区供港猪场56份猪尿样、8份肌肉样品,检测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氯霉素等6种禁用药物,以及羟氨苄青霉素、氨苄青霉素等19种限用药物残留,监测结果均为阴性。
同时,福建检验检疫局从五个方面对供港活猪注册养殖场实施严密监管:一是指导落实各项防疫制度,严格执行免疫程序,加强对装运供港活猪和回空车辆的消毒,认真做好动物疫情防控;二是监督执行自繁自养制度,严禁从其它地方外调生猪饲养或直接供港;三是加强针印的使用管理,落实监装制度,并借助电子监管手段,保证供港活猪来自注册养殖场并检验检疫合格;四是规范饲料使用管理,确保是经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登记的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防止因饲料使用不当而导致兽药残留超标;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自律和诚信经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