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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枞阳专项检查保健品条码

2008-01-03 00:03: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安徽省枞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执法人员开展了针对保健品条码专项检查。在对保健品商品条码专项检查中发现,有一部分保健品存在冒用和使用过期注销的商品条码现象,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商品真实生产厂家消费者难以确定。

   执法人员介绍,不合格的条码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生产厂家盗用别的厂家的条码,造成商品条码与生产商的名称不一致;二是部分商品条码已被注销,但该条码的数字码仍然在使用;三是商场的店内码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张贴;四是生产厂家自己伪造的13位条码,实际上根本没有那个条码。

   目前,质监部门已检查县内保健品经销商23家,检查保健品条码315个,涉及冒用、使用过期注销条码的保健品有47种。该局依法对冒用、伪造、使用注销条码保健品的经销商进行了处理,并责令经销商建立完善进货验收制度,对商品条码进行查询比对,对条码存在问题的商品,不购进、不销售。从而规范保健品市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商品条码常识】

   零售商品包装上的商品条码具有国际通用性,是由13位数字组成。前缀码俗称“国家或地区代码”,我国的前缀码是690—695,台湾地区和香港地区的前缀码分别是471和489。前缀码只代表该商品条码的注册地,并不代表商品的产地。商品条码相当于商品的“身份证”。世界上任何两个厂商不可能拥有相同的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由厂商按照产品的品种、商标、内装商品规格与数量及包装类型的不同分配不同的号码,一般按照顺序号编制,没有特定含义。

   冒用、伪造或使用过期已注销的商品条码等于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造成商品真实的生产者无法认定,这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生产者可处以30000万元以下罚款,对经销者可处以10000万元以下罚款。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注意辨别商品条码,可以尽量避免受到假冒商品的危害。

(安徽省枞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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