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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又有3家企业通过计量“C”标志评价

2008-01-02 00:0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江门市质监局获悉,近日,该市又有3家企业的26种不同规格产品顺利通过省质监局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即“C”标志评价)。这三家企业是江门市在各自的行业首次获得“C”标志评价的企业,产品涉及大米、饮用水、腊味。目前,江门市已有6家企业获得了C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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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标志是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是英文China(中国)一词的第一个字母,该标志的图形外沿为正八边形,内沿为正方形。国家质检总局为保护消费者利益,于2001年4月6日制定了《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和《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C"标志推行工作。

   "C"标志管理,是对定量商品计量状况的一种新型的监督管理方式。生产企业一旦通过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即可在该企业定量包装商品包装物上使用该标志,一般印在定量包装商品所标注净含量的前面,表明该商品的量是足的,是生产企业对消费者的承诺。

   计量保证能力合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未经省级质监部门备案的企业不得在定量包装商品上使用计量保证能力的"C"标志。为调动企业申请"C"标志的积极性,国家质检总局规定,获得"C"标志的产品一律免于市场计量监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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