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来,龙口辖区酒精出口量明显下降。据统计,1—11月份,经龙口局检验检疫出口的酒精12批、重量8327.2千升,货值406.5万美元,同比分别下降了5.5倍、10.4倍和9.2倍。出口量的急剧下降与国家近期出台的一系列限制措施密不可分。
首先国家于2006年下发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从2006年9月15日开始,取消酒精出口退还增值税(13),并且禁止乙醇产品的来料加工。在退税政策实施后,酒精产品出口利润空间减少;同时酒精是一个附加值低、原料成本占成品价格比重大的产品,原料价格的飙升使企业对原料的承受能力相应下降。人民币的升值也使原本变小的利益空间变得更加狭小。
其次由于酒精生产排放的污染物量大,治理费用高,加上部分酒精出口企业环保意识淡薄,一些企业以放弃污染治理来换取企业的利益,偷排废水、废液现象愈演愈烈,成为一些地方的环境污染大户。这与国务院的节能减排政策恰恰相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酒精仍被列为限制类。这使得以前忽视污染治理,追求短期效应的生产企业生存变得更加艰难。
因此,要化解成本压力,酒精生产企业一方面要强化管理,提高技术水平,降低消耗,提高竞争力;另一方面积极转型,配合有关部门推动车用燃料乙醇工业的发展工作,跟踪车用燃料乙醇项目的建设和车用燃料乙醇汽油的推广应用工作也不失为一种比较好的办法。(龙口检验检疫局谭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