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新疆焉耆质监局组织68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签订了承诺书,要求做到以下五点:一是生产加工环境、生产条件、从业人员等达到基本的食品质量安全卫生要求;二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原辅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不使用非食品用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做原料加工食品;三是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偷工减料、不掺杂使假、不以假充真;四是不伪造食品标识,不冒用QS标志,不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对本单位生产的不安全食品及时召回;五是生产的产品不超出本乡(镇)级行政区域,不进入商场、超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