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食品小作坊签订质量承诺书的做法,河北滦县质监局将和滦县絮用纤维制品经销商签订《絮用制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这是滦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为确保县域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承诺书》要求商户做到以下四点:一是销售絮用纤维制品原料的质量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二是不销售禁用、限用原料的纤维制品;三是不销售劣质絮用纤维制品、黑心娃娃;四是产品包装标志符合国家标准,不冒用厂名、厂址;五是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完善商品进货验收和登记,落实产品销售台账记录。
为使承诺书内容落到实处,质监局表示,将切实加大对絮用纤维制品的整治力度,同时还公布了投诉电话,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投诉电话:86082310。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