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青岛市质监局获悉,根据青岛市安委会统一部署,今年,该局牵头组织开展的以“三清楚、两落实、一严禁”(即产权清楚、标识清楚、安全使用常识清楚,以站管瓶落实、安全检验落实,严禁非法充装)为目标的液化石油气瓶(简称液化气瓶)专项整治活动,使一大批带有安全隐患的液化气瓶得到整治,推进了液化气站向用户提供自有产权气瓶,并对气瓶的安全全面负责的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取得了阶段性成绩。
一是查清了全市液化气站持证情况。经对全市296个液化气站进行检查,发现有47个站没有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市局于9月中旬向市安委会提出对无证液化气站处理意见,建议对没有通过消防部门验收或超期不整改的液化气站由当地政府负责取缔。即墨市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对14个没有通过消防部门验收的液化气站进行取缔;区、市(分)局对其它33个无证液化气站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停止营业限期整改。
二是基本掌握了自有产权气瓶数量。目前,青岛市自有产权液化气瓶约30万只。为更准确地掌握自有产权液化气瓶数量、分布和安全状况,区、市(分)局正在对这些气瓶进行登记,对符合安全要求的发放使用证,准予投入使用;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予以报废处理。
三是消除了一大批隐患液化气瓶。数据显示,全市液化气站共送检液化气瓶约50000只、报废带有安全隐患和超过使用寿命的液化气瓶4000余只(包括液化气站自行报废和经气瓶检验站检验判废)、新购置液化气瓶15000余只,使全市液化气瓶安全状况得到改善。
四是对液化气瓶实行标识化管理。液化气站按照市局《液化石油气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四个一”要求,即“一码(气瓶代码)、一签(安全警示标签)、一卡(安全使用须知卡)、一牌(安全检验合格牌)”,对属于本站的液化气瓶在瓶体上喷涂有关安全标识,为液化气用户辨别气瓶安全状况提供了条件。
据悉,为推进液化气瓶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市安委会部署,从2008年开始,质监、安监、市政公用、公安消防等部门将联合对各区、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受市安委会委托,市局正在抓紧制定检查验收方案。(青岛市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