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为彻底解决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点多、面广、条件差、难以监管的问题,青岛质监局四方分局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实行了“一报告、二书、三进、四定”的四项措施,全力做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查验“一报告”: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经过了出厂检验把关,并验明是否具有法定质检部门出据的质检报告,保证食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
签定“二书”: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小作坊签定了《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食品生产加工承诺书》,明确生产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提高生产者法制观念,增强生产者自律意识。
开展“三进”:即进街道、进业户、进企业。进街道摸清企业数量,进业户调查小作坊情况,进企业开展现场巡查,详细掌握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情况,做到产品品种、质量状况、生产加工条件、人员素质等底数清楚,做好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落实“四定”:定人员、定责任、定区域、定企业。将监管辖区按街道划分出3个监管责任小区,明确小区监管责任人,把企业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青岛质监局四方分局周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