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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纪律与注意事项

2007-11-26 18:29:00 http://www.bjtsb.gov.cn/

一、考场纪律

   (一)考生进入考场后应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并将身份证摆在桌面左上角。证件不全者不准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

   (二)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核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已经带入的请将其放在考场前面的非考核区域),所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考核正式开始后,如在现场发现携带有关资料、或者通讯工具未关闭,一律按作弊处理,试卷作废。

    (三)考核期间不准吸烟,考生不论因何原因离开考场均不得再进入考场。

   (四)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考生需交卷时,把试卷翻放在本人桌面上,然后安静、迅速离开考场。

   (五)考核结束时间到,所有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或操作,并将试卷翻放在本人桌面上,待考评人员取走试卷后,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六)考生拿到试卷后,应检查试卷有无错页、漏页等。

   (七)考生在答题前将本人姓名等信息写在试卷规定位置,答题一律用蓝色、黑色水笔或圆珠笔,其他颜色笔答题无效。

   (八)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模糊、设备故障等问题可举手询问。考生须保持考场安静,不许交头接耳,严禁偷看他人试题或交换试卷。对违犯考场纪律者,监考人员有权作出警告以至取消其考核资格的决定。

    (九)与考核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二、注意事项

   (一)理论知识考核与实际操作考核一项不合格者,在3个月内允许免费补考一次,两项不合格者须重新报考。

    (二)考核结束后,请填写《考核调查问卷》,交给培训单位。

   (三)如有问题和建议,可以向考委会反映(应在黑板上注明考委会电话:6491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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