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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供暖(汽)锅炉监察保障冬季供暖安全

2007-11-24 06:42: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

加强供暖(汽)锅炉监察保障冬季供暖安全

    本报讯 11月22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冬季供暖(汽)锅炉安全监察。
   据介绍,自11月上旬以来,全国发生2起锅炉事故。11月3日,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杉木沟煤矿一台LSG0.12-0.04-AIII型的锅炉由于水封管堵塞发生锅炉水管破裂,导致1人被烫死亡。11月8日,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诚信服饰有限公司一台LSG0.7-0.4-AII锅炉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4人轻伤。据初步分析,这起事故因为司炉工脱岗造成锅炉缺水后违章操作所致。
   目前,全国很多地方已经进入冬季,生活和生产用汽(热)量增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要求各地加大对锅炉使用单位特别是供暖(汽)单位的现场安全监察力度,要采取“安全告知”、“安全承诺制”等形式,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在现场安全监察中,要重点对锅炉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锅炉安全状况、锅炉定期检验、司炉工持证及在岗情况、锅炉水(介)质处理情况、常压锅炉是否承压使用、是否使用土锅炉(简陋锅炉)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还要加大司炉工的培训考核工作力度,重点提高司炉工应对锅炉可能发生的故障或事故的紧急处置能力。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检验机构要加强锅炉的定期检验工作。对接近检验周期未申报的,要立即催检;对超期未申报检验的,要及时上报安全监察机构予以处罚。在进行锅炉外部检验时,要重点对安全附件、仪表和保护装置进行检查。《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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