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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实现食品企业100%取证目标

2007-11-23 00:02: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广东省中山市质监局获悉,近日,中山市一食品厂顺利通过食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核,将于近期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此次审核意味着全市355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取证工作已按计划基本结束,并提早实现“年底前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证”的工作目标。
   通过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状况的摸底梳理,中山市质监局统计出中山需获证食品企业355家,其中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38家已全部取证。针对存在情况,中山市质监局组织一批已经取得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生产条件基础较好、具备条件申办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企业召开会议,宣贯《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传达了国家和省关于“今年12月25日前,县级以上质监部门责令仍没有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的食品生产企业停产,并报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的要求,强调2008年国家将全面开展对无证生产的查处,督促企业尽快申证,同时讲解了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应提交的资料和有关事项。
   会后,咨询了解申证手续的企业增多。针对此情况,中山市质监局做好答疑和申办过程的跟踪服务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企业申请为原则,加快受理和审查工作。在工作过程中严格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积极指导企业做好材料准备工作。受理企业申请后,及时进入审查工作,争取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现场核查,并督促检验机构尽快完成产品的发证检验及出具检验报告。中山市质监局还注重帮扶具备一定条件有申证意愿的小作坊,通过培训化验员、建立化验室、组织到获证企业参观学习等措施,减低小作坊的申证压力,并派出专人到小作坊现场指导,帮助其完善必备条件。到目前为止,中山市质监局帮扶小作坊经整改提高后获得市场准入的有14家。
   据悉,下一阶段,中山市质监局将继续帮扶有条件的小作坊改造条件,提高生产水平,申办许可证;并督促已获证企业保持生产许可应当具备的环境条件、卫生要求、设备设施和检验条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中山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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