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寿县是一个人口超过120万的农业大县,也是食品生产加工大县,食品小企业、小作坊普遍分布在农村地区及城乡结合部。但大多工艺简单、标准缺乏,使得食品质量安全难以保证,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寿县质监局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列为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在当地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着力打造县、乡、村、组“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2007年,寿县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纳入乡镇人民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同时,县政府明确质监局、乡镇政府、村委会共同承担小企业、小作坊监管责任,形成了政府管事、有人办事的工作格局。在乡镇一级成立了工作领导组,乡镇辖区内的专项整治工作由乡镇长负总责,并在每乡镇确定1名联络员以及时发现和报告所在乡镇发生的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并进行现场制止。村级则成立了由村委会主任任组长,村民组长、村民代表为成员的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通过聘请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员,依托村民自治组织将监管触角延伸到了村民小组,从而彻底解决了“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的问题。
在此基础上,寿县质监局强化了对联络员、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使他们对质监法律法规、政策和专业知识有了初步了解,让“门外汉”变成了“知情人”。在“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下,该县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信息畅通、宣传深入、措施到位,全县小企业、小作坊情况清、底数明,真正实现动态监管无盲区、覆盖率、准确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