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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检验检疫局行政处罚工作呈新特点

2007-11-14 09:52: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北京市检验检疫局获悉,今年前11个月,该局行政处罚案件一般程序立案19起,罚款900877.68元;简易程序处罚11起,罚款总额人民币8960元;撤案5起,免于行政处罚案件1起;移交北京海关案件1起,协助湖北检验检疫局查处案件1起。据了解,与往年相比,该局今年的行政处罚工作呈现出4个新特点。

   加大自查力度,努力挖掘案源。2007年北京检验检疫局自查案件共17起,占全部案件数量的57%,其中6起一般程序案件均通过口岸内地联合执法系统发现。口岸内地联合执法系统正式运行以来,加强了该局与各口岸检验检疫局的交流合作,也为对外执法提供了及时、准确、科学、全面的依据,成为打击逃漏检的重要武器。今年,该局通过该系统主动出击,多方查询企业的联系方式督促报检,全年共向25家企业发放了催办通知单,涉及进口货物140批次,货值愈670万美元。

   狠抓3C认证,攻克复杂案件。在今年的行政处罚案件中,该局发现并立案的3C认证案件6起,占一般程序案件总数的29%,远远高于同期3C认证案件数量。

   首开先河,没收违法所得。今年10月,北京检验检疫局对北京某贸易有限公司进口法检商品未经检验擅自销售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近2万元。此举首开检验检疫系统收缴罚款的同时没收违法所得的先河。此次没收违法所得的顺利执行,为该局今后行政处罚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处罚与教育结合,促进和谐执法。在行政处罚工作中,北京检验检疫局办案人员一直依照重证据、重事实、罚过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细节、研读法条、集体讨论,力求所经办的每一起案件都无懈可击。在今年已结案的21起案件中,撤案5起,免于处罚案件1起,有的案件经深入调查,发现其违法行为不成立,或无明确处罚依据,因此经集体讨论,撤销案件;有的案件当事人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因此经集体讨论,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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