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503号令)、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79号令)和《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第98号令),落实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各项措施,促进食品QS取证企业加强出厂检验能力,提高企业产品质量,11月12日上午,天台县质监局组织辖区38家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召开会议,并邀请台州市质监局领导就获证食品企业存在的问题以及企业应如何按照生产许可证审查时的要求组织生产、保证出厂食品质量安全、如何行为自律等问题进行了解说宣教。
会议强调,食品质量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企业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健全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强化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等。参会企业代表纷纷表示,此次会议受益良多,回去后将认真按照要求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天台县质监局陈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