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小作坊的监管,安徽省灵璧县质监局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全面施行“四制度、三档案、二公示、一承诺”,确保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
“四制度”。灵璧县质监局统一制订了产品出厂把关制度、生产过程质量卫生控制制度、食品添加物质管理制度、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把四制度统一制成牌匾送到小作坊悬挂上墙,并把原、辅料使用台帐、供销台帐和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台帐等送到企业,要求企业严格填写把制度落到实处。
“三档案”。根据省、市局文件要求,灵璧县质监局组织人员认真普查小作坊的基本信息,及时建立了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帮助小作坊建立企业档案,并及时把抽查、巡查等监管信息充实到档案中。
“二公示”。一是公开悬挂承诺书;二是公开悬挂“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安全监管公示栏”,公示监管职责、监管责任人、监管联系电话等。
“一承诺”。灵璧县质监局对符合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全部签定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小作坊公开承诺不使用非食用原料、不使用回收原料、不滥用添加剂、不生产假冒伪劣食品、不超出限制销售范围等保证食品基本质量安全的措施。(灵璧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王允 刘传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