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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寿县 “四定”措施 落实职责

2007-10-30 00:01: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方案》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即503号令,安徽省寿县质监局高度重视,拟定“四定”措施,切实落实好食品监管职责。

   一是定人员。全局上下,全员出动,让每个质监工作人员都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人。把全局29个工作人员分成四个食品安全督查组,每组都由局领导班子成员任组长,由协助股室的负责人任副组长,并分别配备了7-8名业务精干人员。每个食品督查组都分配了相应的监管责任区。

   二是定区域。寿县是个农业大县,共25个乡镇。寿县质监局根据工作需要,把这25个乡镇划分为8个责任区,由四个督查组分别负责两个责任区,每个责任区分别为6-7个乡镇,责任到人,分区明确。

   三是定企业。每个督查组根据自己所在的责任区,各尽其责,各司其职,对所负责辖区的食品企业及小作坊进行排查、摸底、梳理、整顿,确保对食品督查到位、清理到位、整治到位。                 

   四是定职责。根据以上“三定”措施,严格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各食品督查组根据自己划定的监管区域,一级抓一级、层层责任落实,确保自己所在监管区域的食品安全;各督查组成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出现紧急情况能得到及时解决,对在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中不履行、不及时履行职责,互相推诿滥用职权及其它渎职行为造成后果的,将给予严肃处理。(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王启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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