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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采取一系列措施 取得阶段性成果

2007-10-26 07:19: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吉林  采取一系列措施 取得阶段性成果       

    吉林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精神,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召开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传达了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精神,通报了前一阶段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下一步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出了部署。
   二是省政府领导深入一线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从10月15日开始,吉林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陈晓光和吉林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冯巍分别带队,省农委、质量技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商务和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组成3个联合检查组,对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为期6天的督促检查。重点是检查各地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各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情况,12个100%整治工作目标进展情况;随机抽查1个县,深入现场随机检查城乡接合部、乡镇、农村的食品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馆、小屠宰厂、小摊点、小药店等“六小”质量安全状况,了解专项整治实际工作情况。
    三是召开全省食品安全整治现场会,省质量技监局于10月21日在桦甸市召开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现场会,总结交流各地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推广专项整治工作典型,推进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目前,吉林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据不完全统计,自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58919人次,检查企业、单位35674个,查获违法货值748万余元。取缔吊销无证照业户261家,捣毁黑窝点28个。全省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已100%纳入质量安全检测范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已占90%;食品小作坊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占92%;县城以上城市食品市场、超市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占85%;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90%建立了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全省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餐饮经营单位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占72.5%;县城以上城市定点屠宰率实现100%;县城以上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家用电器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档案80%;出口食品原料基地清查占备案数73%;检验检疫出口的688批出口食品运输包装上100%加贴了检验检疫标志;目前未发现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和进口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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