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原料露天堆放在车间门前的地上
加工车间设备简陋,卫生条件极差
成品被塑料包装袋包装随意堆放
执法人员对库存的粉条进行封存
近日,山东省昌乐县质监局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查处了一无证生产加工粉条企业,现场查获粉条4000斤,货值金额近万元。
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位于县城阿陀镇西赵家庄,厂房系租用的简易居民房,加工车间内生产设备极其简陋,屋子内堆放物品杂乱,苍蝇四处乱飞,地面脏乱不堪,车间内无防蝇、防尘设施。现场有7名工人正在加工生产粉条,这些操作人员均未穿工作服装,未戴工作帽;在加工车间门前,淀粉原料直接露天堆放在地面上,未采取任何遮盖措施;在加工厂院内,有3名工人正在用塑料编织袋包装粉条,大包装为30公斤/袋,封口处用包装绳扎好,工作人员未采取任何卫生措施;晾晒场也未采用水泥或石板等坚硬材料铺砌,四周尘土飞扬,根本不具备粉条生产加工的基本条件。
经查证,该企业自今年10月12日开始用自己生产的地瓜淀粉作为原料加工生产粉条,共生产了1万斤,库存4000斤,其余已全部销往外地。昌乐县质监局执法人员立即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内建立基本管理制度,改善卫生条件,办理相关证照,不符合食品安全基本要求,绝不能开张生产。该局还向当事人发放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大力宣传当前食品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执法人员对查获的粉条进行了封存,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