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质量监督>>河北省>>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10月1日起实施

2007-10-25 08:13: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消费者对香烟盒上“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语应该都不陌生,从今年10月起,酒类标签上也要有类似的劝说语了。《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内,酒精度大于0.5%的酒精饮料将在标签上标有类似“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后请勿驾驶”的警示语。

   据了解,《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是国家首次以国标的形式对酒类企业提出劝说语标示方面的要求。同时规定,酒瓶标签上的内容不得有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者带有欺骗性的文字介绍。质监工作人员提醒全市酒类食品生产企业应该关注新标准的实施与使用,并严格按标签要求进行生产、销售,以确保产品符合新标准规定。(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俊斐)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