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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密 落实三方责任 推进专项整治

2007-10-22 00:02: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为增强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管力度,山东高密市质监局局充分发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通过下发通知、签定责任状等多种措施,认真落实三方责任,提高了监管有效性。

   一是落实了政府责任。将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获证企业、十类重点产品企业全部按镇(街道)的区域进行了分解落实,并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辖区重点监控企业通知单》的形式分解到各镇级政府,强调在市政府负总责的前提下,各镇级政府同样承担质量监管责任,增强了镇级政府的责任意识和监管自觉性。

   二是落实局领导和科所分片包干责任。按相关企业的分布状况,将全市10处镇街分为5个区域。局党组5名成员每人包靠2个镇,分别带领相关科所的负责人,深入到企业和基层一线工作,切实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和产品质量现状,为搞好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同时,督促局属相关单位搞好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特别是将本局负责的3个100%的目标进行了分解落实,及时调度,确保了目标的及时完成。

   三是落实了企业的质量自律责任。通过抓好食品生产企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质量监管和生产许可证管理,以及与食品小作坊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发放限定销售区域通知书等措施,让加工企业和小作坊业主明确承诺在生产加工中不偷工减料、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不以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伪造食品标识,冒用QS标志,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明确承诺对所生产食品的质量安全负责,承担起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曹观全 门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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