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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工作宣贯会在江门召开

2007-10-19 10:09: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广东检验检疫获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广东省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围绕“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这个主题,于10月17日上午在江门检验检疫局召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宣贯会,对近期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以及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等内容进行宣贯。

   会议由江门局谭建明局长主持,广东局黎庆翔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报告,新会局局长陈汉雄、开平局局长许克林出席会议,整治督查第6小组组长杨晓副处长对《特别规定》作了宣贯,江门市政府马富强副秘书长在会上做了讲话。江门五邑地区近300家主要出口企业、代理报检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宣贯会上,黎庆翔副局长就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向企业提出了四个方面意见和要求:(1)希望企业认清形势,明确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目的;(2)倡导和号召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和谐经营;(3)企业要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水平;(4)检验检疫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所关注内容。杨晓副处长从《特别规定》的立法背景、法律依据、产品定位、监管措施等方面给企业作了宣讲。江门市政府马富强副秘书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检验检疫部门组织召开这次宣贯会对使江门地区出口企业认清国内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形势严峻,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江门市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江门局谭建明局长要求参加会议的企业负责人要进一步学习和理解《特别规定》,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的精神,认真履行产品质量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抓好产品质量。

   江门局表示将按照黎庆翔副局长的指示和广东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在完成前一阶段的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加大整治力度和深度,严厉打击和整治各类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特别规定的行为。

   通过这次会议,出口生产经营企业、代理报检公司更深刻更全面地认识了解《特别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掌握好规定的具体内容和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强化企业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规范生产和守法经营,以更好地配合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履行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行政执法把关和监督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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