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浙江省天台县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积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从9月份督查情况了解到,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自启动以来,目前已取得了积极的阶段性成果。
在前阶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天台县政府出台了《天台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天政办发[2007]95号),把每一项任务、每一个目标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产品,提出9个100%、1个95%的量化指标。并成立了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宣传部、质监、公安、农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经贸、工商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七个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监局。《方案》出台后,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把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提出了各部门的具体整治任务和目标。通过细化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进一步把每一项任务、每一个目标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和区域,做到了“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的四定要求,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为使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天台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了“一规则”、“三制度”(即《天台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天台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天台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联络员制度》、《天台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报送制度》)。同时,建立了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通过机制建设,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联合行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此次整治,各部门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三大重点,进行拉网式检查。依照法律,严肃查处产品质量和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并着重查处食品生产、经营中出现的无证照等“三无”生产作坊。截至9月底,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多人次,检查了超市、农产品批发、猪肉定点屠宰以及小餐馆、小商店、食品小作坊等的质量安全情况。整治过程中,联系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对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特别规定》和有关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法规进行大力宣传,对重大执法行动进行及时报道,并采取在重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刊出黑板报和专题简报、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使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同时,利用下企业的各种机会对业主进行宣传教育,使更多企业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流程。
为全面了解掌握该县专项整治工作情况,9月底,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成员单位进行了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全县“九个100%、一个95%”的工作目标实现过半,完成情况分别为:60%的食堂和城区餐饮单位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其中全县53个学校100%建立了原料进货索证制度);60%的食品市场、超市建立了进货索证索票制度,60%的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建立了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城区和城乡结合部进点屠宰率达5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60%,城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5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其中学校食堂100%实现定点配送);全县共有50%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28类食品生产企业取证率为100%,10类消费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档案率为60%;4家企业纳入小作坊监管范围,已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天台县质监局:范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