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质监局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对一家拒不整改的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小麦淀粉进行查处。
2007年10月12日,菏泽市质监局接群众举报,称在鄄城县城区青年路有一企业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正在生产小麦淀粉。接到举报后,菏泽市质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公安部门配合下按照举报人提供的路线迅速赶往该企业所在地。进入该企业生产车间,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小麦淀粉,外包装上未标注QS标志,库存5.5吨小麦淀粉。检查中,该企业没有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随后,执法人员发现在该企业的办公桌上赫然放着由鄄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责令停止生产的文书,日期为2007年10月11日。行政执法人员迅速将该情况向鄄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了通报,并依法对5.5吨小麦淀粉进行异地扣押,对生产设备、原料进行就地封存。
菏泽市质监局行政执法人员表示,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严格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规定对违法违规企业从重处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菏泽市质监局稽查局韩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