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2007年131号公告,决定临时对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实施强制出口检验,并于2007年9月7日生效。从浙江省检验检疫局获悉,台州检验检疫局快速应对国家政策变化,采取应急措施,加强台州出口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的检验检疫把关,积极服务外贸企业,保证产品顺利出口。
台州市是中国日用塑料制品生产基地,出口生产企业超过1000家,生产的产品涵盖了各类家庭日用品、卫浴用品、餐具及厨房用品,品种多达几千种,销往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销往美国、欧盟、日本占总量60%以上,出口额超过50亿元人民币。此次国家政策的变化,将对台州市相关产品的出口产生重大的影响。
据悉,台州检验检疫局采取了四项措施应对国家政策的变化。一是及时传递信息、做到宣传引导工作到位。二是服务工作到位,通过各种途径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和口岸局协调,及时解决了压港货物的检验事宜。三是内部准备工作措施到位,在最短的时间里收集、汇总相关法规和标准,迅速制订临时检验、抽样操作规范,及时调整人力资源和实验室设备配置,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三个多小时,放弃双休日,加班加点,尽量缩短检验检测周期,使合格产品能尽快出运。四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方便进出、监管有效。
自实施强制检验以来,台州检验检疫局已登记注册出口企业200多家,受理出口塑料制品报检1000多批,送检样品314批,完成实验室检测200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32批,不合格率达16%,有力维护了台州出口塑料制品类商品的质量信誉。(台州检验检疫局 任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