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惠安县产品质量和食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召开后,各职能部门和乡镇都能各司其职,迅速动员部署,取得了工作的初步成效。
惠安县质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各牵头工作整治小组,求真务实开展各项工作。(1)对辖区内电线电缆经销点进行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抽查南平、广东等主产地的26批次电线电缆每个商品,平均实际含量均小于其标注净含量,不合格率为100%,对于26家经销点短斤少两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予以严厉打击,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2)针对节日热销产品展开检查。加强对节日5家生产环节月饼生产企业的抽检,查获无厂名厂址、无标准、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月饼145盒。(3)制定出台了《惠安县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涉及人体健康和安全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惠安县食品生产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抄送给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政府。(4)扶持传统产业。黄塘镇苏塘村生产米粉已经有近100多年历史。惠安县质监局局长李文焕和药监局局长朱跃斌偕同股室相关人员与黄塘镇政府一道对苏塘村米粉加工业进行“会诊”,进一步规范苏塘村米粉生产加工业从粗放型、家庭作坊向产业化发展,引导企业按照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生产。
药监局制定《惠安县药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于9月30日开始分三个责任组对辖区内的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的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车辆14台次,出动执法人员63人次,检查单位95家,对质量责任人不在岗、未设立非药品区等情况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0份,立案查处药械违法违规案件3个,撤销非法药品广告9家,下架夸大药品功效的药品2种次。
卫生局于2007年9月19日召开了餐饮消费安全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主要领导和乡镇卫生院防疫组长的专门会议。会议结束后,作为餐饮执法主要承担单位的卫生监督大队调查摸底螺城镇餐饮单位188家,制作分发“惠安县餐饮业食品采购台帐”记录表1份分发给餐饮企业,对于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存在卫生条件较差4家餐饮单位给予取缔并立案处罚,罚款标的1.2万元。
工商局明确了注册登记股、市场合同股、公交股、12315投诉台的职责,部署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到10月上旬,该局共指导城区的3个集贸市场、7个超市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建立率100%;指导食品经营店铺建立进货台帐制度1165户,在乡镇所在地的食品经营店铺建立率为82.86%;发现无照食品经营户253户,责令限期整改210户,立案查处17户,依法取缔26户。
农业局在全县13个乡镇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严格按照农业标准化要求组织生产。该局还出动执法人员100多人次开展农业投入品整治,共检查企业、批发市场和经营单位127个,查获5种高毒农药36.4公斤,查处未经检疫猪肉产品20多公斤,查处并办结案件2起。据悉,该局还开展生猪“瘦肉精”检测2批次,36头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经贸局进一步完善定点屠宰场管理制度,与各定点屠宰场签定了《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20份。同时,组织恢复小乍镇生猪定点屠宰,把其并入邻近乡镇定点屠宰场实行定点屠宰管理,查处违法案件2起。
海洋渔业局出动执法车辆28台次,执法人员112人次,检查水产养殖场48家,大型农贸市场4家,兽药销售2家,检查中未发现销售、使用禁用渔药的情况。
联合行动。9月28日,惠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经贸、农业、海洋与渔业、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开展中秋节、“十一”黄金周期间食品安全专项联合督查活动。此次检查分成两组,以崇武旅游风景区及螺城镇等客流大、人口相对集中的城镇为重点,重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的原材料进货把关情况,生产、流通和仓储是否按规定进行及有关食品取得质量认证、使用QS标志情况和预包装食品保质期管理。此次检查共向企业免费发放《特别规定》宣传小册子45册,责令企业自行改正6家,下架白酒等商品13个批次。
山霞镇、净峰镇、黄塘镇、紫山镇、螺阳镇、东岭镇、洛阳镇、辋川镇、东桥镇、百崎乡也迅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惠安县质监局庄伟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