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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宁津:加强对桶装饮用水企业专项整治

2007-10-08 00:07: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山东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宁津县质监局根据《宁津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全县辖区内的桶装饮用水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

   在整治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日常监管、群众举报、上级督办等措施,有组织、有步骤、分阶段地严密进行,全面摸清了本辖区内的桶装饮用水企业的生产状况:全县共有桶装饮用水企业30余家,其中符合法定生产程序的仅有一家。该局将此次专项整治分组织准备、普查摸底、集中整治、督察指导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其中,组织准备阶段主要成立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的内容,并做好动员和安排部署工作;普查摸底阶段主要是以拉网式检查的办法,对辖区内饮用水生产加工企业作坊进行全面普查,全面、准确掌握饮用水企业作坊的数量、具体位置、生产规模、产品质量及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基本情况,指导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在集中整治阶段,主要对企业的资质、生产条件和生产原料进行检查;在督察指导和总结验收阶段,该局将组织人员对各辖区饮用水生产企业的档案、监督检查记录和整治成效进行检查。

   在整治检查中,执法人员看到,多数小水厂生产设备比较简陋,只有一台过滤机,这根本就不能满足纯净水生产需要。在这样的小水厂中,生产区与生活区没有明显区分开,吃饭、住宿、生产都在一间房子里,很难保证生产区不受到污染。还有许多小水厂为降低成本省去了一些不应省略的生产程序,如省去臭氧杀菌程序;不定期更换纯净水生产所用的过滤膜;不对纯净水水桶进行杀菌、消毒。同时,还发现多数厂家没有检测手段,对于生产的桶装水应该达到的标准也一知半解,或者根本不按照标准生产。如此生产的“纯净水”怎能纯净。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宁津质监局已严格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次检查存在问题的不规范小水厂依法进行了处理,查封了不能生产合格纯净水的生产设备,责令其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同时将公布一些生产规模大、产品质量合格的企业,以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放心地消费。下一步,该局将加大监督力度,严厉打击一切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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