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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规范市场采购商品报检工作

2007-09-26 09:23: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9月21日,义乌检验检疫局召集各代理报检公司相关负责人召开代理报检工作会议。从会上获悉,自9月24日起,义乌局将采取打击虚假申报、提高抽批自验率、加强批次管理、加大检测力度、规范改单审批程序五大措施,进一步规范市场出口商品报检工作。

   随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一些问题逐步浮出水面。义乌局迅速行动,9月20日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讨论研究,制订相应规范措施。一是打击虚假申报行为,保证报检工作的真实性。申报后如发现没有实际出口货物的,依法按不合格处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对报检公司处以行政处罚。二是提高抽批自验率。在确保40抽单自验外,对可疑单证检验科可实施拦截检验,对市场采购商品不从上海、宁波口岸出口的报检单子,作异常情况处理,实行批批检验,并做好相关情况登记。三是加强批次管理。按规定每批报检货物必须加贴检验检疫批号,未加贴的判不合格,确保货证相符。四是加大检测力度。报检时,要求货物100备齐,且经组货单位与发货人验收合格,涉及安全卫生的敏感商品,由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抽样,并送实验室检测,杜绝作弊行为。五是严格规范改单审批程序。无论是以何种理由改单,都须经相关施检部门申报,并由综合部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会上,义乌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局长贾宗金还就规范报检工作对代理报检公司提出了具体要求,切实做到六个“不允许”:1、不允许与报检人串通,逃避检验检疫。2、不允许与报检人员串通,虚假申报、套取单证。3、不允许与报检人串通,随意更改单证。4、不允许收集情况不明的业务向我局报检。5、不允许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6、不允许在义乌组货在义乌出口而到外地报检。(义乌检验检疫局 贾 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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