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山东省>>

淄博市开展月饼标准执法检查

2007-09-26 00:0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月饼,作为一种传统与文化象征,是中秋节人们必备的时令食品。今年的月饼市场,已经是国家强制性《月饼》标准实施的第二年。针对标准的贯彻情况,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张店分局的标准化执法人员在月饼销售旺季到来之前,对月饼生产加工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具备一定生产规模的生产厂家和大型超市,尤其是针对生产单位,要求从原料、生产环境、加工条件、成品包装到仓储运输都要进行全面的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接受检查的单位从生产设施、原料质量、卫生条件方面都较往年有了较大的改进和提高,品种增多,成品中未发现塌斜、露酥、跑糖等不合格现象,制作精细,风味特色齐全。产品包装方面,设计更加精美出新,但对照《月饼》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具体规定,发现仍有部分产品在包装时单粒月饼之间的距离超标,有的品种的包装成本明显超出月饼出厂价的25%。对于“过度包装”的月饼,可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将此类月饼判定为不合格,禁止其在市场上销售,并予以处罚。

   接受检查的生产加工单位表示,国家强制性《月饼》标准既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也规范了市场秩序,应该得到月饼生产厂家的支持与赞誉。他们说,“作为月饼生产厂家,十分希望能够有个秩序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新的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经跟国际标准接轨,极大地改善了月饼市场的混乱,这让我们商家感到十分欣喜。”同时,他们还指出,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简称“QS”认证)从今年9月1日起成为月饼进入市场的“入场券”,希望质监督部门在严格把关的同时,能辅以标准等方面的相关服务,使月饼市场更加完善有序、成熟规范。(张店质监分局 邹玉慧 王先刚)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