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10类消费品专项整治实施细则,明确要求到今年底,要彻底消除10类消费品的无证生产行为,并提出,生产企业要100%建立质量档案,获证企业生产条件100%符合有关规定,对已售出的不合格产品要100%实行召回。
这10类产品是: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保防护用品(含摩托车乘员头盔)、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含带肋钢筋)、人造板,脚手架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具等,以及危险化学品、电热毯、防爆电器等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和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实行3C认证的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整治的重点企业是无生产许可证、无3C认证的无证生产企业;获证后降低取证时生产条件的企业;近两年国家监督抽查、地方监督抽查以及统检和定期监督中问题比较突出的企业;有过质量违法行为,消费者投诉举报及媒体曝光过的企业。
此次整治将集中对辖区内所有涉及以上重点产品的企业开展拉网式清查,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书、3C认证证书,生产依据的产品标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企业资质;获证企业当前工艺、设备、管理、人员等是否符合发证时的要求,是否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开展生产,是否擅自降低生产条件;获证企业是否规范生产,所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通过清查,全面掌握辖区内生产企业的数量、分布、生产条件、质量状况等信息,对每个生产企业建立产品监督管理信息档案。
据介绍,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对无证非法生产行为,质量技监部门将严格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通报有关部门,对非法生产企业和窝点予以取缔。对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企业发现后未及时召回的,将实行强制召回。同时,坚决打击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违法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彻底清除辖区内的问题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