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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协同配合 加大力度

2007-09-25 07:43: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9月1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出台《陕西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食品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目前,该省政府已经成立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活动,督促检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有关政策和工作部署情况。《方案》中除了明确食品集中整治的重点区域、部位和重点产品外,对政府各相关部门所承担的任务进行了划分,提出了目标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农业部门牵头,工商、质量技监、环保部门配合。到今年年底,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基本解决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浓缩果汁原料包装全部使用一次性包装袋或网袋。
   生产加工食品安全整治由质量技监部门牵头,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公安部门配合。到今年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质量技监部门牵头,工商、公安部门配合。到今年年底,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牵头,农业、商务、海关部门配合。到今年年底,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方案》还规定,各设区市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每两周要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查办大案要案情况;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集一次成员单位专项整治情况通报会,并及时将重大情况报省政府,必要时通报全省。
    为确保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加大打击力度,起到依法治理,严厉惩处不法行为的作用,《方案》要求行政执法部门要下大力气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公安部门要对重大制假售假犯罪案件快侦快破;司法机关要对影响大、危害重的恶性案件抓紧审理判决,震慑违法犯罪;监察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监察,认真检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失职渎职、监管不力、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各级政府要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坚决取消任何挂牌保护和重点保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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