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口岸“飞单”监控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已查出一批涉嫌“飞单”企业,其中,21家企业已承认通过购买换证凭条(单)出口产品,一起出口米粉案例被国家质检总局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全国通报。
事实证明,猖獗一时的“飞单”现象,因深圳检验检疫局采取的八项措施而得到了有效遏制,从而为确保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加了一道“安全阀”。
该局的八项措施是:一是统一出口换证操作,加大换证审单力度。对转单后立即换证,时间间隔过短与正常运输时间不相符等情况,要求报检人提供货已运到口岸的单据后才予换证。
二是加强出口换证货物的分批管理。对重点敏感货物、电子转单货物实行一单一报、不予分批核销,对一般换证货物分批核销次数不超过8次。
三是严格审核发货人信息。重点核查货物产地与换证凭条(单)签发地不相符,尤其是深圳辖区生产企业持异地凭条(单)出口货物的情况。
四是加强重复换证情况审核。重点核查首次查验不合格后同批货物短期内再次换证出口等异常情况,同时通过深入调查不合格原因追溯“飞单”线索。
五是严格按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加严出口食品口岸查验。对出口美国的食品100%查验,对出口到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食品20%查验。从9月1日起,对出口换证食品实施运输包装加施标志情况查验,严把食品安全关。加大供港蔬菜口岸查验力度,严厉打击供港蔬菜“飞单”、夹带出口等不法行为。
六是建立口岸查验重点核查目录和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根据重点敏感货物口岸查验情况按需要在一个时期内调整核查货证比例,增强口岸查验的针对性。将被抽中核查货证但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查验及其他擅自中断检验检疫业务的企业列入“不良记录企业”名单,连续10批进行查验,提高企业信用意识,确保出口产品质量。
七是实行口岸查验不合格信息日报制度。要求各口岸局对查验不合格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每日上报,同时由相关处室及时通报重大典型案例,提高口岸查验的有效性。
八是加强口岸内地衔接,实现严密监管。积极加强与内地局尤其是广东局、珠海局的业务协调,并于近期举行广深珠三局检务工作协调会,就出口换证等方面的问题交换意见,规范操作,协同打击“飞单”行为。
据悉,从今年4月开始,深圳口岸出口换证批次呈逐月减少趋势,5月至8月出口换证量已降至25.2万批,同比减少17.2%,其中6月至8月出口玩具的换证量均降至去年同期的一半以下。此外,深圳口岸出口换证查验不合格率也呈下降趋势,7月和8月口岸查验货证不符批次分别降为35批和42批,不合格食品分别降至15批和13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