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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07-09-06 00:03: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福建省质监局获悉,近日,福建省政府根据《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福建实际,制定了《福建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突出三大重点,即重点产品(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进出口商品),重点单位(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肉联厂、屠宰场,饲料加工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产品超市、小食杂店、小型餐馆,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通过专项整治,要达到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两个链条、一个体系和一个网络,即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

  福建省在国务院方案规定的8个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增加了水产品、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质量专项整治,到今年年底,要打响10场“战役”:由省农业厅牵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省海洋与渔业局牵头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省质监局牵头开展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由省质监局牵头开展食品生产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由省工商局牵头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由省卫生厅牵头开展餐饮消费安全整治;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开展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由省经贸委牵头开展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由省质监局牵头开展涉及人体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开展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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