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组织的《水产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的标准编制及产品认证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舟山检验检疫局作为其中《锯缘青蟹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的编制承担单位,及时完成了该项《规范标准》及其《实施指南》的编制工作,受到国家质检总局领导的好评。目前《锯缘青蟹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已审稿完毕,即日将出版发行;其《实施指南》稿件已送审。
根据国家认监委的安排,整个水产良好农业规范标准框架分3个层次:第一层次为良好农业规范-水产养殖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该标准将涵盖所有水产品养殖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通用要求;第二层次按照水产品养殖主要方式,分为池塘养殖、工厂化养殖、网箱养殖、围栏养殖、滩涂/吊养/底播养殖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5个标准,分别涵盖各种养殖方式的基本要求;第三层次则在第一、第二层次标准基础上,分为10个标准,对我国主要海水、淡水水产产品养殖提出具体生产要求,包括了锯缘青蟹池塘养殖等。
为了圆满完成国家认监委交派的任务,确保《标准》和《指南》具有实地可操作性,舟山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并与两位编写人员一同讨论、修改稿件,并前往三门锯缘青蟹养殖基地调研,走访当地渔业部门,虚心向专家求教,终于确保了15000余字的标准规范及《实施指南》的编写工作如期完成,也为我国锯缘青蟹养殖与国外GAP接口起到了积极作用。(《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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