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后,巢湖质监局认识高、行动快,于8月6日召开全市质监工作会,传达学习温家宝总理在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的讲话精神、国家质检总局和安徽省质监局主要负责人在学习贯彻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讲话,市县局分别总结了上半年的工作,按照省局的要求,确定了下半年的重点工作。
8月8日下午,巢湖市质监局几名负责人又主动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建议成立由市长挂帅的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市质监局,负责加强全市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把全市的质量工作推到政府更高层面来组织开展,为全市质量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创造条件。巢湖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陈学东同志在听取汇报后指出: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涉及的范围广、部门多、环节多,我们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基础,抓住重点环节,系统掌握分析巢湖的具体情况,等全省质量工作会议后,要召开一次质量联席会议和全市质量工作会议,一并贯彻落实。
8月10日,巢湖市局又将专门编印了一期《质监重要情况报告》,汇集了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国家质检总局、省市质监部门贯彻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相关内容(包括为什么要制定《特别规定》、制定《特别规定》的总体思路、《特别规定》在严格企业的行为规范,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方面作了哪些规定?《特别规定》是如何强化地方人民政府和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的?《特别规定》赋予监督管理部门哪些制止、查处违法行为的权力?)等。直接报报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和市纪委的负责同志,供领导们参阅,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巢湖质监局 徐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