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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质监局贯彻落实《特别规定》三到位

2007-08-22 14:59: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简称《特别规定》)公布施行后,四川省宣汉质监局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局长办公会、中层例会、职工大会进行全文学习。8月13日上午,宣汉质监局再次召开中层以上干部紧急会议,传达落实省局制定的《食品生产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市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会上,宣汉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斌同志就贯彻落实《特别规定》提出三项要求,确保当前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一是学习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各类平面媒体和电视、网络广泛宣传,大造舆论声势,迅速提高企业和城乡市民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通过加大宣传攻势,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关注生命健康”的氛围。同时,要督促企业学好《特别规定》,在生产车间、库房、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省局统一制发的文字宣传图片。另悉,该局将举办一期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厂长(经理)和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班,统一学习贯彻《特别规定》。

   二是措施落实到位。制定《宣汉质监局质量安全紧急排查方案》,立即组织质量安全排查组,由局主要领导和一名副局长各带一个排查组,深入东乡镇、胡家、双河、南坝、昆池等重点乡(镇)的重点企业,对其重点产品进行逐个排查。深入生产车间、原材料及成品库房、质检室,按照《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企业检查细则》规定进行对照检查。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质量安全问题。

   三是组织措施到位。为确保学习贯彻《特别规定》达到满意效果,在集中整治期间,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建了质量安全办公室、宣传信息组、安全排查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及具体责任人,确保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序运行。

   到目前为止,宣汉质监局已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执法车辆5辆次,检查重点企业30余家,发放文字宣传图片600余张,责令一家无证企业停止生产,并对其生产设备实施封存,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四川宣汉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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