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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非法拆装旧电机 摇身一变成“名牌”

2007-08-13 00:0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山东高密市质监局查处一起非法组装、翻新废旧电动机案

旧电动机拆解、分类现场

用于重新组装的原料

已组装完毕的成品及半成品

    谁会想到一台废旧电动机竟能通过不法分子一系列的处理,摇身变成标注正规企业名称的名牌新电动机。近日,山东高密市质监局稽查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依法端掉了这个窝点。

   根据群众举报,该局执法人员迅速出击,对位于城北开发区一维修销售电动机经营部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该经营主租用了一处厂房,雇佣有5名工人,厂房及院落到处都摆满了旧电动机壳、零部件。执法人员刀叉现场进行检查时,看到该厂5名工人正在对这些部件进行分类。据该厂负责人称,这些旧电动机壳与零部件都是该厂从旧货市场及各地用户中当废旧物品回收回来的,对这些零部件按照能用或不能用进行分类后,对能用的零件直接送进该厂用于翻新的专用喷漆房进行喷漆翻新,而对已坏的零件则进行维修后也一并送进喷漆房翻新。这些工作完成后再进行组装,按照该厂的销售需要组装成各种型号、功率的电动机,并标注上某正规企业的厂名、检验合格证等铭牌,堂而皇之地进入到市场进行销售。执法人员在该经营部的仓库内,查获该类0.75KW、2.2KW、5.5KW等几种功率的电动机11台成品及半成品、零部件一宗。

   执法人员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和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对查获物资进行了异地封存。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的处理中。(魏顺强  曹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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