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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小作坊食品不准进商场超市

2007-08-09 00:03: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小作坊食品不得滥用添加剂、使用回收食品做原料,小作坊生产的产品不准进入商场、超市销售。山东济宁市质监局为加强对小作坊食品的监管力度,将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

   按照规定要求,济宁质监局首先对小作坊的安全卫生条件进行检查,达不到基本条件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改造,否则不得生产。同时限制销售范围,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销售范围不得超出县级行政区域,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做原料,所加工的食品不准进入商场、超市销售,确保食品最基本的安全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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