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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检验检疫局率先全国对食品安全推行问责制

2007-08-08 09:08: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厦门检验检疫局获悉,8月6日下午,该局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詹思明局长代表局党组与9个分支机构一把手逐一签署了进出口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这是我国质检系统首个就食品质量安全签订责任状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这标志着厦门检验检疫系统有关食品安全问责制正式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詹思明局长表示,将按照谁检验放行谁负责的原则,对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把关工作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在出口食品领导机制上实行领导、工作、责任三到位,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同时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一旦发现食品问题,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詹局长表示,着重从内部管理上完善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确定分管局长、相关部门责任人和分支机构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日常监管责任人对企业的卫生质量体系有效运行负责,检验人员对所检验的出口食品安全质量负责。

   据介绍,在厦门检验检疫局食品安全问责制中,将重点强调源头管理。即对于已备案种养殖基地,将加强日常监管,对原料特别是添加剂,将执行登记备案制,对用药情况将集中调查,同时要全面落实国家质检总局下达的有关疫情疫病监测、农兽药残留年度监控任务。

   会议同时宣布,该局从机关抽调了近50名工作人员已组成7个质量工作检查组,将奔赴7个分支机构,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专项质量整治活动。今后,厦门口岸将重点加强出口食品行业的信用建设,即按照信用建设要求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定期公布良好企业名单,对问题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同时要全面推行分类管理、风险管理,加快推行免验制度、电子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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