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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蕲春投身“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

2007-08-03 13:24: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期,湖北蕲春县政府在全县开展“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该县质监局在接到地方党委政府通知后,积极响应号召,迅速作出反应,落实六项举措,投身创建活动。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将开展“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成立“蕲春县质监局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质量股、食品办、稽查分局、质检所、标准信息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建立责任制,将创建任务分解细化,明确到人,既分工负责,又密切协作。

   二是营造氛围,广泛发动。对内召开干部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员参与。对外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舆论载体,广泛宣传,大造声势,提高全社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度,积极争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社会各界对创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三是制定方案,统一部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该局实际,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实施步骤、时间安排、具体措施、工作要求等进行详细部署,确保创建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

   四是加强沟通,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与药监、卫生、工商、农业、商务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协调联系,整合检测资源,统一信息发布,实现资源共享,增强整体合力,并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这一基层监管网络,搭建良性互动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平台。

   五是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加大生产加工领域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依法严查破坏创建工作的各种食品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件。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和协作机制,对跨环节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及时通报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查处。 

   六是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将创建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督办,通报工作进度,查找不足,指导整改。对在创建活动中行动迅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敷衍、影响全局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

   蕲春县质监局以“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为契机,掀起全县生产加工领域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高潮,得到地方党委政府及上级质监部门充分肯定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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