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山东省>>

山东宁津加强车用燃气气瓶安全检查

2007-07-31 00:01: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随着燃油价格的不断上涨,车用燃油改燃气气瓶的使用量明显增多,但其使用安全问题也日渐凸显。为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近日,山东宁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辖区内的车用燃气气瓶安装和充装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车用燃气气瓶安装和充装单位是否办理相应行政许可证;安装及充装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气瓶是否进行注册登记;燃气气瓶充装前是否进行周期检验;车用燃气气瓶使用者是否按规定办理气瓶使用登记手续。执法人员本着检查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对没有取得相应行政许可的安装和气瓶充装单位,责令其停止安装、充装活动,限期整改,并督促和帮助其尽快办理相应行政许可证;要求充装单位为在用气瓶实行注册登记管理,执法人员对未曾注册登记的气瓶及时进行登记建档;对车用燃气气瓶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办理气瓶使用登记手续,责令其停止使用,及进补办手续;严格要求车用燃气气瓶充装单位,在充装前对车用气瓶进行检查,凡未经使用登记的、车号与气瓶使用登记号或气瓶出厂编号不符的、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或其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坚决不予充装。

   据了解,该局共检查气瓶充装及安装单位6家,检查车用气瓶100余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局2份。该局通过对车用燃气气瓶的安全检查,整顿了全县车用燃气气瓶的安装及充装市场,消除了安全事故隐患,保证了广大居民的出行安全。此举得到了当地政府及社会的一致称赞。(张春秀张海涛)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