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毯属Ⅱ类电器,从工艺上看虽然是家用电器中最简单的产品,但是电热毯的质量,特别是它的安全性能与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及财产息息相关。近日,内蒙古新左旗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执法检查当中,发现海拉尔区一送货车销售的“辰光牌”调温型电热毯属假劣不合格产品。
据悉,该产品铭牌上标注两种执行标准,并加印“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销售的电加热器无任何标志属“三无”产品,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GB4706.8—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热毯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标准规定。执法人员依据违法事实对销售的不合格电热毯等产品予以没收,及时切断供货源,并以此为线索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劣质Ⅱ类电器”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在此,质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热毯等类电器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大商场去购买,而且要认清是否具备有效的工业产品许可证编号和执行标准,谨防假冒,避免因假劣不合格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新左旗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