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建省三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日前,永安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乡镇街道考核指标的有关规定,做到工作有计划,检查有措施、考核有标准、奖惩有依据,从而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大幅提升。
一是把食品安全纳入到乡镇街道年终考核指标。市委、市政府下发了《2007年全市各单位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在乡镇、街道考核评分标准中明确提出“食品监管工作的考核分值占考核总分的2%,每年进行一次考评,考评方法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综合评分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是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到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街道要把食品安全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食品安全协管办公室,配备1-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定期分析形式,制定相应措施,形成合力,确保安全。
三是把食品安全经费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科目。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人均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不低于2元,其他的乡镇街道人均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不低于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