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肥城市出台《关于2007年度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的意见》,首次将食品安全纳入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监管部门的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并且列入一票否决事项,形成了政府部门主动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监管格局。
考核意见规定,到年底将依据有关规定分别对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6个市直食品安全直接监管部门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将食品安全列为一票否决事项,对年度辖区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取消乡镇(街道办事处)评比树优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