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板是装饰中常用的一种材料,其质量备受消费者关注。第二季度,甘肃省质监局对该省市场上销售的人造板进行了监督检查。此次共抽查了99家企业的102批次产品,59家企业的60批次产品合格,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60.8%。甲醛含量超标、胶合强度低等问题是影响人造板质量的主要因素。
甲醛释放量超标。有关人士指出,甲醛含量超标的装饰材料,会对人体的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和肝脏产生较强的刺激性,可对胎儿产生致畸、致癌作用,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国家标准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规定,甲醛释放量为E2级≤5mg/L,而本次抽查中有6批次产品为12.4mg/L,是标准极限值的2倍多。
胶合强度低。胶合强度是人造板产品的重要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反映了人造板结构的稳定性和抵抗受力受潮开胶的能力。检验中有10批次产品的胶合强度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浸渍剥离不合格。浸渍剥离是指人造板经浸渍、干燥后,胶层是否发生剥离。该项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在遇水及稀释物质时易引起开裂、分层、鼓泡等质量缺陷。检查中有17批次的产品不合格。
横向静曲强度不合格。横向静曲强度是细木工板产品重要的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反映细木工板产品承载受力和抵抗受力变形的能力。GB/T5849-1999《细木工板》产品技术性能标准明确规定,横向静曲强度平均值不得小于15.0Mpa,最小值不得小于12.0Mpa,而抽查中有的产品平均值仅为3.6Mpa,最小值为1.1Mpa,有11批次产品的横向静曲强度未达到标准规定。
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的厚度未达到标准要求。国家标准规定,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的厚度不得小于0.2mm,检验发现,有6批次产品的厚度仅为0.1mm左右。六是产品含水率不合格,含水率关系到细木工板产品的抵抗变形能力,检验发现,有2种产品的该项不合格。
专家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时,应选择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同时,还要辨明商品上标准等级,不同等级的产品甲醛释放量不同,E1级产品的甲醛释放量较小,可直接用于室内装饰。E2级产品的甲醛释放量相对较大,必须经过饰面处理才允许用于室内装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