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安全帽等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明确要求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此类产品。但少数厂家为了降低成本、牟取暴利,在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下,擅自进行生产。近日,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质监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查处了一家无证生产安全帽的企业,扣押伪劣安全帽200个,货值金额2040元。
执法人员现场发现,企业生产车间内有三名工人正在组装生产,若干安全帽成品和半成品乱七八糟地堆放着,已生产好的安全帽成品上未标注任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厂名厂址等标识。该企业无法提供生产安全帽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手续,系无证生产行为。稽查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扣押安全帽成品200余个,半成品1500余个。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