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开展含油脂类食品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部分辣椒制品、油腐乳等采用玻璃罐装、金属旋盖式包装的油脂类食品,违规使用了国家标准禁止使用的垫片(垫圈、密封圈等)。
为保证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内部明电《关于加强含油类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以及遵市质技监食函(2007)9号《关于对使用聚氯乙烯瓶盖垫片的瓶装含油食品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贵州省绥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7年7月7日-7月8日对该县辖区内的油辣椒生产企业和各大超市的瓶装含油食品进行了专项检查。
绥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通过对全面3家大型超市进行仔细的检查,发现在售的瓶装含油食品主要有油辣椒、腐乳以及各种辣酱,销售量最大的品牌是贵阳市南明老干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干妈”系列各类油辣椒。另外,外省的产品也有部分销售。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均对超市负责人进行了询问,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生产企业向超市发出召回此类产品的通知。期间,执法人员也向各超市负责人传达了此次检查的目的,并要求他们在今后对此类产品的进货过程中要加强进货查验。
据悉,该县共有五家油辣椒生产企业。按照文件精神要求,绥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已于2007年7月2日将这五家企业的产品送往省局进行检验。目前,正在等待检验结果。